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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沧州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主体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2025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沧州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主体联合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9月30日。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沧州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参与部门: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照《沧州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对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检查;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户在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平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

2.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和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沧州市辖区内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备案主体。

(二)抽取比例

抽查比例3%

(三)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无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做好前期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认真的态度、积极的行动配合相关工作。两部门要形成合力,提高监管工作的高效性和严肃性。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两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沧州无线电监督执法局联系人:张发良 电话:2053167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艾迪 电话:5675896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

部门

抽查

时间

2025002

2025年沧州无线电监督执法局部门联合抽查002

0002

2025年沧州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主体联合抽查

定向

3%

无线电: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对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检查;对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商户在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平台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市场监管局:对登记事项检查。

辖区内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的备案主体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至9